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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完善重庆市促进中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审评检查制度。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中药发展。加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管理,促进中药守正创新和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完善重庆市促进中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审评检查制度,明确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目录、鲜切加工指导原则。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医疗机构对中药制剂的研发、使用,优化注册、备案、调剂使用管理制度,支持区县中医药产业园、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发展,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制定完善重庆市中药材质量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修订完善《重庆市医疗机构制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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