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印发

2021-08-11 14:11:21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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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印发《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办法》提出每5年开展一期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等工作,每期评审确定80个市级中医重点学科,每年全市财政补助资金共计3000万元。《办法》自2021年8月9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市级中医重点学科是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符合本市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审确定,中医药特色明显,整体实力处于市内领先水平或者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辐射带动作用,通过重点扶持和建设有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以上的学科或者在市内处于先进水平、特色优势明显的学科,包括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和市级中医特色专科。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五年,每期评定80个项目,每年全市财政补助资金共计3000万元,实行规模总控下的竞争性分配制度;建设经费包括市财政补助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办法》明确申报条件,申报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单位为深圳市依法设立的三级医院,依托科室应当独立规范设置3年以上且运行良好。学科具有较强的解决疑难危重症能力或者临床研究能力、技术应用转化能力,或者能为其他学科提供支撑服务。中医学术思想、临床诊疗技术、服务能力水平、中药制剂、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达到本市同类领先水平。申报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的单位为深圳市依法设立的二级以上医院,依托科室独立规范设置3年以上且运行良好。学科中医学术观点、临床诊疗技术、中药制剂等达到本市同类专业先进水平,对3个及以上病种的临床诊断、治疗技术有独特见解和方法;或在本专科某一病种的中医学术思想有一定见解、有独特治疗技术或方药,形成辨证论治与专病专方专药的有机结合。

在组织管理形式方面,《办法》提出,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实行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设单位与重点学科层级管理;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提供专家咨询和政策建议。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具体评估等有关工作。同时,明确了各级责任,强调依托科室是学科建设的责任科室,学科带头人是学科建设项目的直接责任人。

此外,《办法》对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提出要求,明确了市级中医重点学科申报、评估、结果产生的流程和要求,规定了重点学科建设的周期和学科带头人及骨干、项目内容变更有关要求,提出了项目审核与验收有关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学科建设监督管理要求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

责任编辑:易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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