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强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到2025年三级妇幼保健院中医药专科服务比例达90%

2021-07-29 10:26:37 来源:中国中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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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河北省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两步走”的工作目标,即到2022年,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60%和30%;到2025年,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90%和70%。

方案从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临床诊疗中的作用、创新妇幼健康中医药服务模式等7个方面细化实施举措,并在组织实施方面明确成立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等。

方案提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为抓手,引导妇幼保健机构规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配置,建设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示范科室;遴选一批省级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做优做强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等专科;积极推广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适宜技术,到2022年,推广不少于5个中医妇科、儿科专科诊疗方案,推广不少于10个中西医结合妇科、儿科等诊疗方案;组织开展中药熏蒸、小儿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用药培训,到2022年推广不少于5个妇幼中西医结合治未病干预方案,发挥中医药在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生殖保健等方面的作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优化中医临床科室的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分设中医儿科和中医妇科诊室,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分别设置中医儿科和中医妇科诊室;同时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药房设置,加强妇幼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妇幼健康中医药服务。

在组织实施方面,方案提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成立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负责妇幼健康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方案制定,培训基地和示范科室、专科建设评估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指导和质量控制。积极协调医保部门,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妇幼健康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根据国家发布的中医优势病种,选择临床路径明确、诊疗方案成熟、临床疗效确切、治疗费用稳定的病种,推行按病种付费;实行妇幼保健机构与同级中医医院病种定额标准相同的支付政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妇幼健康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将制定《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特色专科评估方案》,组织创建一批妇幼保健机构示范中医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易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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